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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海洲物资再生利用环保有限公司迁址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苏州海洲物资再生利用环保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迁址扩建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海洲物资再生利用环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位于苏州高新区道安路58号。本次验收项目为其迁址扩建项目。 该项目2017年5月12日取得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苏新环项[2017]85 号),2017年5月16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13日建成,2018年6月13日~2018年9月13日试运行。 二、环保设施(措施)执行情况 1、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道收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浒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内污水排放管道依托苏州新协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建排水设施;循环冷却塔排放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废线路板及覆铜板边角料粉尘和废树脂粉尘均经集气罩收集,采用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共建成6套除尘装置,其中: 废线路板及覆铜板边角料粉尘(含铜尘)设置1套除尘装置(布袋除尘器) 砂光工段设置2套除尘装置(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 上料工段设置1套除尘装置(旋风除尘器) 铺装工段设置1套除尘装置(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 齐边工段设置1套除尘装置(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 (2)废环氧树脂粉热压和晾板以及废环氧树脂基材热压产生和排出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采用“除水器+活性炭吸附”的方法进行处理,建成1套“除水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3、噪声防治措施 落实了环评文件要求,采取减振、隔音等噪声防治措施。 4、固废防治措施 废树脂粉末、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压合新型复合板;废边角料经粉碎后用于生产压合新型复合板;少量有机废气除水器废水为危废,委托苏州星火环境净化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及废包装袋也为危废,委托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处置;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符合环评文件要求。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检查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 (1)废线路板及覆铜板边角料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铜尘排放速率小于0.24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环评批复的要求。 (2)废环氧树脂粉热压和晾板以及废环氧树脂基材热压废气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小于6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20mg/m3,厂界大气中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浓度达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的要求。据推算,处理1吨废树脂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3kg,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的要求。 2、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在厂界四周外1m处各设置一个监测点,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3、固废检查结果 1 号厂房和3号厂房区内分别建有52m2和38m2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贮存场所的建设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满足本项目危废贮存的要求。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海洲物资再生利用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道安路58号 联系人:江永方 联系电话:18550035555 邮箱:540386752@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苏州海洲物资再生利用环保有限公司迁址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期:2018年10月26日——11月23日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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